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沪公积金管委会〔2026〕4号原文,现房首付款提取、拿证后 5 年内每年一提、契税和车位储藏室纳入都出自这里,落款 2026 年 8 月 20 日,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起施行。
上海这次动的是购房提取。沪公积金管委会〔2026〕4号 2026 年 8 月 20 日成文、8 月 21 日起施行,把首付款提取从预售商品住房扩大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同一购房行为只办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而且不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的 5 年内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每次不超过申请时的账户余额,累计不超过自有资金支付的购房款,还要扣掉已经提走的首付款。契税,以及与本市住房配套使用的产权车位(库)和储藏室支出,这次一并算进住房消费支出总额。通知第三条写明操作细则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实际办理口径以中心为准。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生效中的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交易双方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通知写明了这一条。提取的资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的收款账户,不是转到个人卡里。
符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的 5 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每次提取不超过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该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的购房款,并扣除已办理的首付款提取金额。
购买本市住房缴纳的契税计入住房消费支出总额计算,购房人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须是与本市住房配套使用的产权车位(库)、储藏室;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5 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且发证日期不早于 2026-08-21。一年内再次转让的,首次提取时间间隔至少一年;只买部分产权且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
沪公积金管委会〔2026〕4号,2026 年 8 月 20 日成文。操作细则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 提取事项 | 上海现在的规定 | 办理前核对 |
|---|---|---|
| 现房首付款提取 |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按规定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一购房行为办理一次首付款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交易双方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 买的是不是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合同网签备案办了没有,以及名下有没有在办的公积金贷款或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
| 首付款提取怎么到账 | 提取资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的收款账户。购房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申请撤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前退回提取资金 | 钱不经过个人账户,直接进开发企业的报备账户;合同万一撤销,退款走的是开发企业这条线。 |
| 购房提取的频次和限额 | 符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的 5 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不超过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且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该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的购房款(扣除首付款提取金额) | 不动产权证书的发证日期、账户余额,以及自有资金实际付了多少购房款;已经提走的首付款要从总额里扣掉。 |
| 契税 | 缴存人购买本市住房缴纳的契税纳入住房消费支出总额计算,购房人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 实际缴纳的契税金额,以及和购房款合并后是否还在住房消费支出总额之内。 |
| 产权车位(库)、储藏室 | 购买与本市住房配套使用的产权车位(库)、储藏室支出纳入住房消费支出总额计算。在取得车位(库)或储藏室不动产权证书的 5 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且发证日期不早于本通知施行之日。每套自住住房最多支持购买一处车位(库)、一处储藏室办理提取 | 车位或储藏室是不是配套使用、有没有独立产权、证书发证日期是不是 2026-08-21 及以后,以及这套房是不是已经用掉了一处名额。 |
原来只有买预售商品住房才能提公积金付首付,这次把新建商品住房现房也放进来了。买存量房(二手房)不在这条里,仍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后的购房提取办理。
通知专门写了一句:缴存人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所以先提首付再申请贷款,可贷额度不会因此变少。
车位(库)或储藏室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不能早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也就是本通知施行之日。8 月 21 日之前就拿到证的,这次提不了。另外,只买部分产权而且剩余产权没变动的,不能提取。
通知第三条写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本通知制定操作细则。具体材料、办理渠道和受理时点以中心公布的口径为准,通知本身没有写这些。
全国修改后的条例 9 月 20 日起施行,新增了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项提取情形。沪公积金管委会〔2026〕4号 通篇讲的是购房提取,没有涉及这两项。上海按什么标准放开,以本市后续规定为准,本页跟踪更新。
沪公积金管委会〔2026〕4号原文,现房首付款提取、拿证后 5 年内每年一提、契税和车位储藏室纳入都出自这里,落款 2026 年 8 月 20 日,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起施行。
官方规范性文件目录,可以核对本通知的文号、日期,也可以看后续有没有新的提取类文件替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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