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南京 事项:住房公积金 实施:2026-04-16 起 最后更新:2026-07-08

南京公积金使用政策 2026

南京公积金使用政策自 2026 年 4 月 16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具体能否办理仍以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受理机构审核为准。

这次主要改了什么

事项 政策变化 办理前核对
逐月还贷留存额 由月缴存额 12 倍降为 6 倍 已签协议和补充提取按官方解读的生效时间、预约和线上办理规则核对。
代际互助 父母、子女可按条件参与部分贷款和还贷场景 共同借款、提取还贷和额度合并都要看家庭关系、购房和贷款条件。
异地贷款 范围扩大至安徽省全域 苏皖全部 29 个城市缴存人在南京购房,可按政策向南京公积金中心申请。
重大疾病提取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条件可按年度申请 以当年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和大病保险支付标准为核心核对点。

确定口径

逐月还贷留存额 月缴存额 6 倍

由原来的月缴存额 12 倍降低为 6 倍,已签协议按官方解读分阶段处理。

代际互助 父母、子女可按条件参与

符合条件的父母或子女可作为共同借款人,或在指定购房还贷场景中使用公积金。

异地贷款范围 扩大至安徽省全域

苏皖全部 29 个城市的缴存人,在南京购房可按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

有效期 至 2028-12-31

通知明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下一步怎么查

买房或还贷

先确认贷款资格、购房时间、亲属关系、账户余额和委托逐月还贷协议状态,再看是否可办。

安徽异地贷款

如果是在苏皖城市缴存、公积金用于南京购房,应先核对缴存城市、房屋所在地和南京受理口径。

重大疾病提取

关键不是疾病名称本身,而是是否达到南京大病保险支付标准以及个人负担部分金额。

相关工具和政策

官方来源

南京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

用于核对政策原文、实施时间、有效期和五项调整内容。

查看南京公积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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