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
用于核对调整时间、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上限和各市区下限。
泰州 2026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具体下限按所在市区核对,正式申报以公积金中心审核为准。
泰州公积金中心通知明确的 2026 年度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
适用于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适用于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
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上下限,单位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 适用地区 | 缴存基数下限 |
|---|---|
| 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 2490 元/月 |
| 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 | 2299 元/月 |
泰州下限不是全市一个数,先按单位所在市区核对对应下限。
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 5%-12%,同一单位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通知明确调整后的 2026 年度缴存基数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用于核对调整时间、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上限和各市区下限。
本站内容用于估算和填写参考,不替代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经办系统或专业机构意见。正式申报前,请以官方最新政策和经办系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