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6 年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5〕8 号)
用于核对四档个人缴费标准、筹资标准、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登记缴费截止日和文件有效期。发布日期 2025-11-07。
2026年上海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由沪医保规〔2025〕8号确定,该文自2025年11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度登记缴费已于2025年12月25日截止;参保对象范围、缴费年龄口径和帮扶补助资格,以《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医保经办审核为准。
沪医保规〔2025〕8号第一条第(二)项,由每人每年655元调整为700元。
沪医保规〔2025〕8号第一条第(二)项,由每人每年825元调整为870元。
沪医保规〔2025〕8号第一条第(二)项,由每人每年995元调整为1040元。
沪医保规〔2025〕8号第一条第(二)项,由每人每年355元调整为400元。大学生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及非在职研究生。
沪医保规〔2025〕8号第五条第(二)项。《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沪府规〔2025〕12号)第四条规定集中参保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
沪医保规〔2025〕8号第三条:2026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沪医保规〔2025〕8号第五条第(三)项。2027年度标准另行发文,届时本页更新。
| 人群 | 官方口径 | 仍需经办确认 |
|---|---|---|
| 本市户籍成年人 |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 18 周岁的人员 | 前提是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界定为本市及外省市职工医保、外省市城乡居民医保。 |
| 本市户籍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 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 实施细则另列了 19 周岁以上在册中等学校学生、19 至 20 周岁持残疾人证仍在大病治疗的辍学人员、19 至 20 周岁复读生三种情形。 |
| 外省市户籍在校学生和幼儿 | 本市依法设立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在籍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和幼儿 | 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并代收个人缴费,学籍与在册状态以学校为准。 |
| 大学生 | 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 同样由学校统一办理登记缴费。 |
| 可参照适用的其他人员 | 实施细则列举了支内支疆回沪退休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 18 周岁以下子女、居住证积分达标人员的配偶子女等八类 | 每一类都有各自的证件和居住就读条件,资格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为准。 |
| 环节 | 怎么办 | 注意 |
|---|---|---|
| 参保登记 | 全日制大学生、中小学在册学生和在园(所)幼儿由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并代收个人缴费;农村居民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办理登记确认;其他人员到任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18 周岁以上本市户籍人员还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 | 完成参保登记的,5 个工作日后才能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 |
| 续保零跑动 | 已参加上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无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符合官方列明条件的,视作续保人员,不需要再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 可直接线上缴费、由他人代缴,或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习惯线下的仍可到窗口自行缴费。 |
| 线下缴费 | 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窗口;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全市各网点柜面 | 以窗口当日实际受理结果为准。 |
| 线上缴费 | “一网通办”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纳模块、随申办 App、上海税务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云闪付,以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招商银行 App | 各入口的具体菜单路径逐年微调,以当期官方政策问答为准。 |
| 家庭共济缴费 | 组建家庭共济网并选择“共济缴费”的,由医保部门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不需要本人再缴 | 要在医保部门处理对应人群扣款的规定时点前完成选择或取消,并确保历年账户结余足额。 |
实施细则写明,参保人员按照集中参保期次年末的实际年龄对应的缴费标准缴费。跨档的年份(比如当年满 60 或满 70 周岁)先按这个口径核对自己落在哪一档。
已核定为本市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以及特困人员、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的,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官方通知明确继续提高农村居民的个人实际缴费标准,差额部分由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给予补贴,具体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另行发布。本页列的是全市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
2026 年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时间截止 2025 年 12 月 25 日。所依据的文件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2027 年度标准另行发文,届时本页更新。
用于核对四档个人缴费标准、筹资标准、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登记缴费截止日和文件有效期。发布日期 2025-11-07。
第二条列明五类适用对象,第四条规定集中参保期为每年 10 月至 12 月、按年度缴费。
用于核对适用对象的细分口径、缴费年龄按集中参保期次年末实际年龄计算,以及无需办理登记缴费的人员范围。自 2026-01-01 起施行,有效期至 2030-12-31。
用于核对参保登记方式、续保零跑动条件、线上线下缴费渠道清单和家庭共济缴费的扣款安排。
本页用于参保缴费前核对,不替代医保、税务、学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银行的实际办理结果。适用对象资格、缴费档次、补贴与免办范围,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及经办机构的审核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