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江苏 事项:工伤保险 实施:2026-07-01 起 最后更新:2026-07-07

江苏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指南

江苏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实习生、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参保、缴费和待遇处理仍以人社、税务经办口径为准。

哪些人先看这个政策

企业招实习生

普通高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到单位实习,企业想降低工伤风险时,应先核对是否符合参保范围。

企业接收见习人员

毕业后 2 年内未就业人员、毕业前 6 个月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 16-24 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可按政策口径核对。

实习见习期间受伤

参保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处理要按经办部门审核结果办理。

关键口径

实施时间 2026-07-01 起 正式文件和公开解读明确办法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参保对象 实习生、见习人员 包括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毕业前后见习人员和 16-24 周岁登记失业青年等。
个人缴费 个人不缴费 由从业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并向税务机关缴纳工伤保险费。
待遇口径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参保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按规定办理认定、鉴定和待遇。

企业办理前要核对

核对项 怎么判断 不确定时看哪里
人员身份 先区分是在校实习、毕业见习,还是普通劳动关系用工。 学校、见习协议、就业登记和人社经办口径。
缴费基数 按实习或见习期间劳动报酬总额和单位费率估算,超过上下限时按规定处理。 税务缴费系统、人社经办口径和当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协议提前结束 协议提前解除时,通常要办理停保,再按规则核对是否可申请退费。 人社、税务经办系统和单位留存协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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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正式文件

用于核对实施时间、适用对象、参保登记、缴费和停保退费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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